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怀宁上峰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(一期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怀宁上峰环保有限公司;
项目名称: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(一期阶段性);
建设地点: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奇隆村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(116度57分39.959秒,30度35分33.748秒);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、验收意见;
公示时间:2026年07月21日-2026年08月17日(20个工作日);
验收意见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FGtgwOBivwd7pUh2g6jWsA 提取码: ixs8
验收报告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aB0KgpWv-peSrqteFj_iTA 提取码: tdz7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




